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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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20] 30号-关于组织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120 初审: 复审: 终审:赵成国 |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现学校将 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申报限额及经费说明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申报类别、申报限额及经费说明如下: (一)科研平台 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学校可推荐申报1项;自然科学类15万/项、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项。 1.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 学校可推荐申报2项;10万/项。 2. 重点领域专项(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服务乡村振兴三个研究方向) 学校可推荐申报6项;10万/项。 3.特色创新类项目 学校可推荐认定4项;3万/项。 本类项目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1)符合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获得校内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立项,未获得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资助,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可申报此类项目。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学校可推荐认定4项;3万/项。 本类项目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1)符合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2)获得校内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未获得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资助,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可申报此类项目。 注:各类项目先按照以上资助标准进行申报,立项后将根据省教育厅创新强校经费下达数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助经费标准。 二、限项及其它要求 1.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2.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可按照申报要求自由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本项目为网络系统申报方式,请各单位申请人如有申报意向,先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通过专家评审推荐并公示后,进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原有申报帐号,用原来帐号即可申报,如没有申报帐号需与科研处管理人员开设申报帐号。 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项目清单》及相关附件材料等,A4纸双面打印。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板(申报书一式五份,项目清单及相关附件材料各1份,普通打印)报送至科研处213室。 届时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及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请于由2020年7月5日下午5点前登录申报系统提交最终版申报书并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最终版)发送至kycjluzh@126.com(命名:姓名+类别+2020广东高校省级项目申报书)。由学校统一将拟立项项目系统报送至教育厅。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1379896265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0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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