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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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1〕81号-关于组织2018-2020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次数:88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拟开展2018-2020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结题 1.2018年立项,建设完成期限在2021年6月之前的项目,均列为结题项目,成果截止时间至2021年10月(名单见附件1)。 2.2019年立项,建设完成期限在2021年10月之前的项目,均列为结题项目,成果截止时间至2021年10月(名单见附件1)。 3. 2020年立项,建设完成期限在2021年11月之前的项目,均列为结题项目,成果截止时间至2021年10月(名单见附件1)。 二、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年度考核、中期检查 2019年、2020年学校立项,建设完成期限在2022年1月之后的项目,均列为年度考核、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2)。 三、材料要求 1.列入年度考核、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珠海科技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年度考核报告书》(附件4)、《珠海科技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年度考核、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2.列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珠海科技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结题书》(附件3)(结题书后附成果目录、结题成果及决算表装订为一本)。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或结题书相关材料及准备佐证材料,印刷一式八份,双面打印(其中三份牛皮纸为封面胶装存档——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报告书使用白色、结题书使用蓝色,五份普通打印装订,无需胶装),经单位初审后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5日前统一将纸质版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与结题汇总表(附件9)(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书、结题书及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13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命名为:“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年度(中期或结题)+姓名”。 四、评审安排 科研处拟于2021年11月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结题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建议延期或撤项处理,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核心组成员申报下一轮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对于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未达到项目进度要求的,暂缓下拨后期建设经费。 五、其他 如未能按照合同进度执行,2021年10月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已经延期的不允许再延迟),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并经依托单位签章同意,由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 结题材料中涉及到的所有结题成果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以备查验,录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4日。 联系人:王 宇 电话:7638546
附件:校科字〔2021〕81号-关于组织2018-2020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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