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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协字〔2017〕12号-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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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按照通知要求,全省拟推荐候选人共15名,我校可往省里推荐候选人2名。

三、为保障评选推荐活动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联合成立广东省评选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广东省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广东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1.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 材料内容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2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20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请申报人自拟好相关意见草稿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申报单位于2017927日下午下班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包括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23室,同时发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

 

联系人:孟庆湘、欧阳俊强        联系方式:0756-7629875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

2.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候选人注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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