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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7〕91号-关于申报学院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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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学院内涵建设,明确学院创新能力建设目标导向,提升学术活动水平和活动绩效,调动学院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合理、公正地对学院教学科研人员依据其学术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进行奖励,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4版)》(院发〔2014160号)等文件,学院将启动2017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21024

二、申报与奖励范围

 1. 成果的第一作者为我院在岗在编人员,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如成果为专著,或可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标示有“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字样);成果未曾受过学院的科研成果类奖励;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证明成果的真实性及成果等级的支撑材料必须完备且客观可信。

2. 纳入奖励的科研成果范围:发表于2017度内发表于2016年但未曾获得学院奖励的科研成果(因当时未获得成果原件或成果等级证明等支撑材料而未获得奖励)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学院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除外)、研究报告、文学艺术类作品、政府科研奖、知识产权(教材不在本奖励项目范围之内),而且以上成果须在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成功登记,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方可申报成果奖励。

学术论文:外文检索学术论文,需要提交检索证明。

学术专著:需要提交专著原件1本。

研究报告:公开发表报告,需要上传发表证明材料;如果大型企事业、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交采纳推广证明。

文学艺术类作品:参展或表演等作品,登记时需要提交参展证明(现场图片等相关证明)。

政府科研奖:需提交奖励证书及奖励金额等相关证明。

知识产权:需提交知识产权授权等项目证书。

符合奖励时间范围的成果也必须由本人通过系统提交材料,才能纳入奖励范围。

注:201411月之前入职的教职工,请用5位数字的教师工号登录(原始密码默认为工号);新入职未获得登录帐号的教师,自行登录系统注册(注册帐号为5位数字的教师工号),注册完成,待科研处管理人员审核通过方才可使用系统。成果登记时,需要按照相关登记要求上传相关证明,如没法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或已登记的成果未能审核通过的,请申报者携带成果原件或相关证明前往科研处核查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

3. 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在不同载体被二次(或多次)发表的成果,只奖励一次;同一成果符合多种奖励条件时,只享受最高级别的奖励(为鼓励学院教学科研人员从低级别到高级别申报政府科研奖项,也由于每次申报均为重新组织过程,故对科研成果政府奖的奖励不受此规定限制)。

4. 成果奖金发放给第一完成人(第一获奖人),由其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分配该成果其他参与完成人的奖金。

5.请各申报者严格按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评价办法(2014版)》(院发〔2014161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国内学术期刊等级目录(2014版)(院发〔2014162)规定的标准客观准确填写成果等级,科研处将进行严格核实,必要时请专家认定。

6.成果奖励标准,按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4版)》(院发〔2014160号)规定的成果奖励给予奖励。

三、申报方式

1.网络在线申报

此次成果奖励申报采用网络在线申报,请各申报者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进行在线申报。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校园卡工号,初次登录密码为默认为校园卡工号;如修改过密码忘记者,可联系科研处的系统管理人员重置密码。

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地址:

校内http://172.16.16.128/business/login.jsp

校外http://kyglxt.jluzh.com/business/login.jsp;

或登录学院官网主页,通过校内办公栏目进入科研管理系统链接页面进行登录。

2.申报流程:

登录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入个人科研空间,点击“我的成果进行--获奖申报--关于申报学院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申报”。成果的奖励申报信息填写,请严格按照成果的登记信息进行真实填写,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的成果,将不给予受理,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

1. 科研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不完整者,在申报成果奖励的时,须将个人基本信息补充完善,否则不受理成果奖励申报。

2.成果重复申报、虚报骗取科研成果奖励以及成果存在学术不端,经查证属实,将撤消奖励,追回奖金,并按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及学院相关规定对申报者予以处理,计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3.科研管理系统使用及个人基本信息的完善、科研成果登记办法,请查看《关于启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院科字〔201454号)文件。

4.联系人

梅耀敏  金鑫    电话:7638546


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4版)》(院发〔2014〕160号).doc

附件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评价办法(2014版)》(院发〔2014〕161号).doc

附件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国内学术期刊等级目录(2014版)》(院发〔2014〕162号).doc

附件4:《关于启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院科字〔2014〕5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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