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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8〕3号-关于征集纪念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 |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362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纪念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粤社科联通〔2018〕1号)文件要求,广东省社科联决定全面总结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纪念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调研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学校教师在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及大中型企业采纳的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成果在广东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3、申报评选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必须是我省的人员或集体。 4、未取得党委、政府或实际应用部门出具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党组核准、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评选结果 以《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调研报告文集》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并支付作者稿费(省社科联对入选优秀调研报告有编辑出版使用权)。 (四)申报流程 申报优秀调研报告的个人或集体,须认真填写由省社科联统一印制的《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然后将申报评审表和申报的成果,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科研处,同时将调研报告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 (五)材料报送 《申报评审表》3份,统一用A4纸打印,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附属证明材料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白色封皮左侧胶装。另外调研报告打印8份,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将以上材料于2018年3月9日前提交至科研处32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 联系人:梅耀敏、金鑫 ,电话:7638546 科研处 2018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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