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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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8〕10号-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2-28 浏览次数:32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预留足够的校内申报及学校报送时间,请各申报者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网络在线申报,并于2018年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板(一式一份左侧胶装)提交到科研处322室。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凡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终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附件:广东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梅耀敏,金鑫 电话:7638546 13726240297/660297 科研处 2018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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