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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数: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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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应届毕业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的规定,现将吉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将于2019年上半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硕士研究生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2、当前学历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评奖名额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23*10%=2.3=2)

各单位须在411日(星期四)在下班前评选结束,组织拟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各单位填写《汇总表》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见附件二)。

学校将于415(星期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各专业拟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准备PPT,自行汇报,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研究生若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无效。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七年制专用).doc

附件2: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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