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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次数: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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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大学《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校发〔2021100号)文件工作部署和《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文件内容,结合当前南方研究院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稳妥做好本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全日制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委托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进行,因此,复试全部遵守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的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的实施细则查询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

吉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

网址链接

1

金融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另行通知

2

电子信息

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另行通知

3

生物与医药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另行通知

4

机械

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另行通知

5

材料与化工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另行通知

二、结合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全日制2021年硕士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全日制2021年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推进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2.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各相关培养单位另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吉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3.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科和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完成网络环境下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等工作。

(二)复试方式

1.根据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全日制2021年硕士研究生全部参加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

(三)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确定复试比考生名单及办法

1.确定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时间:325日前。

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年招生计划为25人,分别涉及金融、机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5个专业。2021年报考南方研究院并上线的各专业考生共4人,其中生物与医药3人,机械1人。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照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线要求,参加复试。

(四)资格审查时间、方式与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方式:网络审核。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4.根据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的复试具体要求,资格审查小组与考生联系,按要求提前收集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将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至邮箱kycjluzh@126.com

(五)复试工作安排

1.综合考虑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导师队伍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根据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实施细则要求的时间组织第一批复试。资格审查小组与参加复试的考生取得联系,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复试条件。在复试三天前,与吉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合作共同完成至少一次提前演练。复试一天前,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一次网络资格审查,模拟复试演练。

2.复试批次、调剂及名额调整

1)第一批复试,全部为报考且上线的第一志愿的4名学生。生物与医药、机械参加第一批复试学生名单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通知考生查看,建立考生联络群,告知考生查询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细则等事宜;

复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情况,生物与医药、机械学科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布调剂信息,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和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金融、机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5个专业所在学院共同收集调剂信息,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和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汇总调剂信息,上报吉林大学研招办,经审批同意后,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调剂名单,公示期为3天。由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与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落实组织调剂考生参加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

 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为3天。

3)已参加吉林大学各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有复试成绩且复试成绩合格的,可直接申请调剂。根据实际调剂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即组织已经上线但未被第一批复试录取的学生参加复试。

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参加第二批复试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结束后,通知考生查看,建立考生联络群,告知考生查询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细则等事宜。复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规则

1. 成绩折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30%

2.各专业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咨询、查询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及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各相关培养单位,结合今年复试工作方式方法的调整,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及时发布复试相关信息,充分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在复试期间安排专人值守咨询电话。

联系人:欧阳军  联系电话:0756-7626386 13570668738

         王媛媛  联系电话:13702334646

(八)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及公示结果提出质疑,应以正规渠道向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和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提出投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报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吉林大学。

联系人:欧阳军  联系电话:0756-7626386 13570668738

王媛媛  联系电话:13702334646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或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

(十)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2021年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21325

 

 

附件1

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联合培养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时间

主要内容

324日前

划定南方研究院复试分数线(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报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25日前

制定完成南方研究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10日前

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上报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420日前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公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420日前

上报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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